Industry News 行业资讯
济宁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 租赁补贴管理办法
2021-07-08
文章来源: 九巨龙 浏览次数:911
济宁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
租赁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主城区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住字〔20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济宁市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统称主城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租赁补贴,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用于其租赁私有住房的货币补助。
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均为解决居民住房困难
LATEST NEWS
最近新闻